娄妇字〔2019〕9号
关于开展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万宝新区妇联、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妇联、省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奋力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和有力推动广大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激发广大妇女的创业热情、创新精神和创业活力,通过典型引领,带动更多妇女创业发展,确保“乡村振兴 巾帼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按照《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7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娄底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娄人社发〔2016〕68号)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2019年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函〔2019〕5号)等文件精神,市妇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开展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申报人员为娄底市范围内,20-55岁优秀创业女性(年龄截止至本活动发文之日止未满55岁的);
2.申报人员经营项目为2017年12月31日之前依法注册登记的;
3.申报人员须为经营创业项目法人代表,并具体经营创业项目;
4.凡已获得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奖补的示范典型、项目和前两届已评为“巾帼创业之星”的不再重复申报。按考评记分要求提供的资料、证件等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5、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违反计划生育、涉黑等行为。
具体评选条件见《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考评记分表》(附件1)规定的有关条件。
二、申报评选名额
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推荐名额见下表,全市采取择优评定的方式,最终表彰10名“巾帼创业之星”。
县市区 |
推荐名额 |
娄星区 |
3 |
冷水江市 |
3 |
涟源市 |
4 |
双峰县 |
4 |
新化县 |
4 |
娄底经开区 |
1 |
万宝新区 |
1 |
推荐名额合计 |
≤20个 |
三、评选程序
(一)公开申报
按照自主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于2019年4月 30日前向所在乡镇(街道)妇联提出申请,并填报申报资料,申报材料见附件2、3。
(二)县市区初审
由各县市区妇联牵头,会同县市区人社、财政等部门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各县市区妇联对申报对象的送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复印件上签注“已核原件”并署名。初审完成后,各县市区妇联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汇总表需提供原件和Excel格式电子版),连同申报材料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市妇联事业发展部。
(三)市级复审
市妇联对各地推荐的评选对象对照“考评记分表”复审后,会同市人社、市财政集体研究确定实地考察对象。
(四)实地考察和评审
市妇联会同市人社、财政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采取实地考察、核实对比、择优评选等方式进行评审,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奖励对象。
(五)网上公示
市妇联将拟奖励名单在娄底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确认最终奖励对象。
(六)发文奖励
市妇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奖励对象,并将奖励资金拨付至县(市、区)级财政,由县(市、区)级财政直接拨付至奖励对象的银行账户。
四、奖励标准
1.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评选奖励资金从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给予奖励对象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2.荣获娄底市“巾帼创业之星”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来年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巾帼脱贫示范基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掘典型。各地要把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作为推动妇女创业就业的良好契机,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掘典型,提高相关扶持政策知晓度和创业者的参与度。
(二)严格审核资料,确保公平公正。各地坚持公开自愿申报、择优推荐评选的原则,杜绝指派式评选。推荐评选过程中,各地要认真核实申报对象情况,严格执行评选条件,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切实做到公开评选、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三)加大扶持力度,发挥引领作用。经评审后确认的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各地要确保奖励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严格按照娄人社发〔2016〕68号文件规定加强对奖励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妇联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炼典型事迹,总结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带动效应,推动当地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创新发展。
六、联系方式
市妇联事业发展部负责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市妇联事业发展部: 曹俊(8281293)
电子邮箱:243159894@qq.com
附件:1. 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考评记分表
2. 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申报材料目录
3. 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申报评选表
4. 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汇总表
娄底市妇女联合会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底市财政局
2019年4月4日
附件1
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考评记分表
县市区妇联:(盖章) 县市区人社局:(盖章) 县市区财政局:(盖章)
考评内容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基本分值 |
提供相关材料 |
县市区 评 分 |
备 注 |
基本条件 (45分) |
1 |
自创业以来无违法经营记录的记10分,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产权明晰,自主、合法经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无其他法律纠纷的记5分,否则不记分。属于《申报评选表》中6类身份人员的申报者可优先评选。《申报评选表》见附件3 |
15 |
1.营业执照或相关行业许可证、登记证书复印件 2.申报者身份证的复印件。属于6类身份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出具合法经营的证明 4.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5.公安部门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 6.卫健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7.产权明晰,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如自主研制或获得许可购买他国或他人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等拥有的专有权利等材料) |
|
|
2 |
创办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规模记10分。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可优先评选。 |
10 |
1.根据创业项目规模,提供4—6张创办项目生产经营情况的彩色图片打印件(创业项目经营场所外观、员工合影、生产经营情况等图片) 2.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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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创业事迹真实感人,励志奋进,典型带动效应明显,记20分。 |
20 |
提供创业事迹材料或县级以上媒体宣传报导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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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 就业 效果 (25分) |
4 |
所创项目带动就业年平均不少于10 人(个体工商户带动就业年平均不少于3 人),记20分,低于上述标准的不记分。 带动就业每增加2人,加1分,最多加5分。同等条件下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成员就业比例高的可优先评选。 所创项目带动女性就业人数占带动就业总人数的50%以上,记5分。 |
25 |
1.提供现有从业人员花名册(按员工性别排序) 2.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加盖了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确认专用印章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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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人员,是指与法人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创业者为其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发放工资的人员 |
遵守 相关 法律 法规 情况 (30分) |
5 |
《劳动合同》签订率100%的记10分,每差2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满10分为止。 |
10 |
1.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手册》(不需提供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提供《入社协议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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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记10分,未按时足额发放的每次扣1分,直至扣满10分为止。 |
10 |
最近6个月的员工工资花名册、财务记账凭证、银行转账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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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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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创业以来企业、个体工商户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记10分,每发生一起扣1分,直至扣满10分为止。违反综治工作法律法规的不记分,并取消评选资格。 |
10 |
县级以上劳动监察、公安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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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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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申报材料
目 录
(请按此目录顺序、统一用A4浅蓝色封面纸装订成册,
编印好目录和页码,不需胶装,便于补充资料)
一、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内容包括创业经历、取得成效和亮点工作等…..….…....…....……....…..………....…..…页码
二、《申报评选表》(见附件3)…....……………..…页码
三、《考评记分表》(见附件1)……………………..页码
四、考评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具体材料见附件1考评记分表中“提供相关材料”栏,按考核项目顺序排列,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装入申报材料中。企业、合作社专利证书和营业执照、申报者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证件原件提交县市区妇联审核,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装入申报材料中)
1.第1个考核项目材料…………………………....…..页码
2.第2个考核项目材料…………………………....…..页码
3.第3个考核项目材料…………………………....…..页码
…………………………....…..
附件3
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申报评选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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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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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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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1寸 免冠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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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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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办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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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者身份特点 |
□高校毕业生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返乡农民工□残疾人 □退役军人 □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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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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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或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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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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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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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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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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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就业人数 /女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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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带动妇女就业人数 /贫困妇女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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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生产经营 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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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月平均工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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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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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妇联 推荐意见 |
情况属实,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上报。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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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妇联、人社局、财政局联合 初审意见 |
情况属实,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上报。
妇联 人社部门 财政部门 盖 章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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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妇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综合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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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娄底市第三届“巾帼创业之星”推荐汇总表
县市区妇联:(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县市区人社局:(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县市区财政局:(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排 名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创办项目名称 |
身份 特点 代码 |
项目 类型 代码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注册 日期 |
经营范围 |
吸纳就业人数/女性人数 |
年平均带 动妇女就业人数/贫困 妇女人数 |
县市区评 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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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身份特点代码(可多选或不填写):①高校毕业生;②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③返乡农民工;④残疾人;⑤退役军人;⑥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成员。
2.项目类型代码:①大型企业;②中型企业;③小型企业;④微型企业;⑤农民专业合作社;⑥个体工商户
娄底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印发